李艳在执勤中劝导群众要戴好头盔
在美丽的精卫湖畔,有这么一个人,无论春夏秋冬、严寒酷暑,也不管是白天黑夜、风霜雨雪,总是奋战在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从车来车往的县城道路到蜿蜒崎岖的乡间小路,哪里有警情,哪里就有他熟悉的身影。他没有惊天地的先进事迹,也没有泣鬼神的悲壮经历;他就像夜空中的星星,照亮着夜行的人们,给他们带来温暖和光明,他舍小家、顾大家,为的就是路畅人安、万家灯火、万家团圆。他就是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艳。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分管交通秩序的副大队长,在交警大队很难见到李艳的身影——因为他总是在路上。
在今年“仙翁山梨花文化旅游节”交通安保任务中,因李艳从事过办公室的工作,所以在此次安保工作中他安排十分妥当。从交通安保方案的细化优化,到路面一线的一次次疏导分流,都体现着他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细腻思考。据统计,在李艳的组织协调下,金山银山风景道、木化石景区等路段分时段交通管制,核心景区设置停车泊位和临时泊位,拥堵、违停现象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车行顺畅、车停规范,易拥堵路段的拥堵指数明显下降了83.5%。
李艳十分注重大队的执法活动,他从提高全队民警、辅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形象入手,在吃透法规理论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每天他都会带队上路执勤,保证大家的出行安全。
今年,按照长子县“游商归市,住商归店”的要求,对辖区同昱便民市场附近交通环境进行整治。“同昱便民市场是多年来长子县人民生活习惯形成的市场,每天上午6—8时,那里的道路交通情况很糟糕。”说起那里的交通秩序环境,李艳感慨。在整治期间,每天李艳坚持早上5时出门,然后到市场执勤。在工作中,一些菜商对他的执法要求不理解,但李艳始终坚信,大家终会为出行环境的改变而感到满意。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面对似火的骄阳、蒸腾的路面和灼热的尾气,李艳和一线执法民警始终坚守岗位,履行着疏导指挥交通、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责。截至8月27日,他带领秩序民警们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744起,其中酒驾138起、无证驾驶45起、超载139起、非机动车违法4847起、违停3785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5790起。
生活中总会有得有失,在家庭与工作的天平上,工作付出的多了,对家庭的照顾自然就少了,反之,亦是如此。李艳在交警大队工作的几年时间,家里有什么事情也指望不上。为此李艳也很无奈,李艳说:“从事警察工作这么多年,家里的事情几乎没有操过什么心,十分感谢家人理解我的工作。”
李艳,因为责任所在,他身体力行而义无反顾;因为执着追求,他舍弃小我而无怨无悔;因为精益求精,让他在工作中一路乘风破浪。李艳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值得炫耀的光环,他很平凡,平凡的就像发鸠山中一块普通石头,虽然质朴,但质地坚硬。(文:崔晓宇 图:牛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