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长治城市精神和城市文化标识等内容的启事

2024-04-13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秦天

  为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自信,涵养城市气质,丰富城市精神,擦亮文旅康养“五大品牌”,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爱上一座城、我是长治人”的自豪感、荣耀感和使命感,凝聚起城市转型发展的蓬勃动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治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词、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和城市市歌。

 
  一、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契合长治文化底蕴、地缘特征、发展定位,彰显长治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2.立意新颖。思维独特、定位准确、大气开放,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易于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等领域推广传播。
 
  3.语言精练。语句工整押韵、朗朗上口,文字简洁、规范,便于理解记忆,字数在12字以内,并附相关创作说明。
 
  (二)城市精神表述词
 
  1.内容要以长治人文内涵、发展沿革为切入点,其核心要义既要集中反映长治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和发扬太行精神,突出展现长治人民在城市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一往无前的精神风貌,又要彰显历史文化特质,体现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浓郁的风土人情,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新时代特征的有机结合。
 
  2.须立意高远、表意准确、响亮得体、易懂易记,便于识别、传播和普及。
 
  3.字数限16字以内,作品提交时需附800字左右内涵诠释和创意说明,无内涵诠释和创意说明的表述语作品,不列入评审范围。
 
  (三)城市形象标识(LOGO)
 
  1.参评作品应充分体现长治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厚重的历史人文底蕴和蓬勃向上的城市风貌,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方便应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使用。
 
  2.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
 
  3.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参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城市文化IP形象
 
  1.设计作品能够彰显长治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突出长治文化元素,造型方面美观大方,具有亲和友好的特征,容易为广大市民所喜欢和接受。
 
  2.IP应为卡通形象,可以由单个形象表现,也可以由多个形象组成,但不得超过2个独立形象。同时,IP形象要配有中文名和对应的英文名。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3.设计图不小于A4幅面,分辨率300dpi,JPEG格式,不小于5MB。也可提交矢量文件、PSD文件,参赛作品为动态作品的,需提供视频解析,有设计模型可一并提供。设计稿附不少于600字的创意说明文案,阐明设计内容、名称含义和设计思路、理念、创意等,说明内容要求表述完整、逻辑清晰。
 
  (五)城市市歌
 
  1.词作要求。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充分融合长治的历史、人文和地域特色;意境优美,凝聚人心,突出新时代长治发展成就,展示长治人民的精神风貌;语言生动形象,合辙押韵,易记好唱,便于谱曲,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2.曲作要求。旋律优美和谐,节奏明快流畅,富有时代气息,有较强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充分展现歌词内涵,易于传唱。
 
  3.其他要求。应征作品风格不限,以完整的乐谱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词、曲、录音小样)。鼓励参与者积极拍摄MV,并随音乐作品一同提交。
 
  四、投稿方式
 
  参评作品须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内容应包含参评作品、创作者实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如作品由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须将共同创作者逐一列明。
 
  联系人:周丽;联系电话:18635565511;邮箱:czxtd2010@163.com
 
  五、作品评选
 
  第一阶段。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遴选出一批质量高、代表性强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词、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城市市歌。
 
  第二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入选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分类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奖励办法
 
  1.城市形象宣传语: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2.城市精神表述词: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3.城市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4.城市文化IP形象: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5.城市市歌: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8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词作者和曲作者共同获得)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若应征作品不符合主办方需求,奖项可空缺。
 
  七、奖项公布
 
  1.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长治新闻网、“I长治”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媒体集中公示。
 
  2.获奖信息公布后,组委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获奖者本人以电话形式沟通;如电话沟通不畅,未得到组委会电话通知,请获奖者主动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领奖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领奖时,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领奖之日起,超过15日未领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相关声明
 
  1.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稿件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若有套作或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
 
  2.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应征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所有,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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