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陈耳东出席 吴小华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路璐

  3月27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选举和表决办法。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于川主持。

  大会执行主席陈望远、孙刘琳、陈丙骞、秦军、连树斌、牛晨霞、贺思宇、李瑜、赵永进、王咏刚、张芬芬、翟勇、郗淑芳、王宇红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耳东、吴小华、王耀、郭海英、卢展明、王宇、郭晓泓、牛金生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李敏、王志东、崔元斌、贺鑫、杨保春、黄国珍、秦书伟、阎新平、赵文栋、崔江华、张宏伟、邱建英、杨泽民、李峰、桑利刚、段林刚等。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349人,实出席代表310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报告。吴小华在报告中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高效履职,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感悟思想伟力,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紧扣良法善治,增强立法质效,着力推进法治长治建设;服务中心大局,提升监督实效,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活力,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强基固本,不断优化机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16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组织或配合执法检查、视察及调研1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责任,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长治实践,为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积极贡献。今年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坚持树牢法治思维,以高质量立法推进法治长治建设;坚持服务全市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四个机关”定位,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分别向大会作报告。

  杨泽民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的精准指导下,坚持凝心铸魂,着力擦亮绝对忠诚底色;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倾力回应群众司法期待;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坚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治篇章,提供更加有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峰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从四个方面报告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二是紧扣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维护法律权威,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以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耀同志辞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和表决办法。

  住市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群团、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市属及驻市大中专院校、重点中学负责人;驻市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代理主任),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张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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