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清廉长治工作开展以来,长治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持政治统领,立足本职岗位,狠抓措施落实,有序推进清廉长治、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推动清廉机关工作落地落实。
长治市司法局把清廉长治、清廉机关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六型机关”创建活动,全力打造政治廉明、用权廉洁、干部廉政、文化润廉的清廉机关。一是强化廉政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清廉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有效筑牢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清廉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内工作任务,确保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有力推进。三是完善制度保障。制定《长治市司法局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有序推进的工作矩阵。四是组织专题会议。召开局机关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创建示范活动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宣誓,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吹响清廉机关创建示范活动“集结号”,推动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
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根据市全面建设清廉长治工作专班的任务安排,该局着力在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该局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开展立法工作,及时将市委的立法决策贯彻到立法实施过程和制定的法规中,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重大立法问题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研究,确保立法体现党的意志、反映人民意愿、引领改革发展。二是全面推进立法公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地方立法中统筹协调、专业审查作用,推行“三专两多一严格”工作法,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实践中大胆探索。“三专”即专班推进、专题调研、专家咨询;“两多”即听取多方意见、建立多元化起草工作机制;“一严格”即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该局2022年共遴选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33个,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三是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第三方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在合法性、重要制度设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把关,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对不符合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要求,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不协调的法规,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2022年,圆满完成《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立法任务,全年共合法性审核市政府、政府办拟发的重要文件、市政府涉法事务、会议纪要等251件,提出法律意见288条,为政府机关依法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从严从紧,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创建。
一是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六个一”活动。即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拧紧责任链条;列出一岗双责“任务卡”,强化日常管理;亮出廉洁自律“承诺书”,筑牢思想防线;下发廉政风险“提醒函”,划出纪律红线;发送萌芽问题“抄告单”,克服麻痹思想;制发人民群众“测评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章立制狠抓规范。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细化完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监督制度,有效提升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治,多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会议,利用平顺西沟展览馆、屯留抗大一分校旧址等本土廉洁资源,全方位加强公职人员廉洁教育,推动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长治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关于清廉长治、清廉机关建设决策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高标准推动完成地方性法规立法任务,完善“三专两多一严格”立法机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六个一”活动,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