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诚信底线

2025-06-25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路璐

  【案例回顾】

  近年来,婚姻关系中的失信行为屡见不鲜,严重破坏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让我们来看三个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涉及财产转移。刘某与江某结婚多年,2022年3月,刘某突然将夫妻共同存款30万元秘密转移后失联。江某在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被转移的财产。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第二个案例关于婚内出轨。小华与小丽结婚后不久,发现妻子不仅出轨,女儿也非自己亲生。法院在审理这起离婚诉讼时,不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判令小丽支付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个案例则是典型的骗婚行为。刘某化名孙某某,通过虚构年龄、身份等方式骗取小甲信任,在收取10万元彩礼后立即携款潜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婚姻关系中的失信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可能触犯法律。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将“互相忠实”写入法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则规定了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案例二中法院判决精神损害赔偿,既是对受害方的救济,也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针对骗婚案件,主审法官表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婚姻诈骗,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案例三被告人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需退赔违法所得。

  【温馨提示】

  婚姻需要诚信维系,法律为守信者提供保障。夫妻双方都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婚姻不仅是感情的结合,更是法律关系的建立。建议夫妻建立共同的财务管理制度,大额支出要协商一致。

  发现配偶有失信行为时,要注意证据收集。包括银行流水、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涉及重婚、同居等情形时,证据的充分性直接影响损害赔偿的认定。

  在婚恋过程中,对涉及大额财物往来的情况要保持清醒,警惕各种形式的婚姻诈骗,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记住,真正的感情不需要用巨额财物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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