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养老诈骗丨帮忙办低保?老年人千万别入这些“坑”
2022-06-01 来源:山西政法 编辑: |
导语
为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我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晋城陵川:警惕“贵人”办“好”事
2017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平以能为他人办理工伤认定、办理房产证、与他人合伙办厂等虚假事实为由,多次诈骗靳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933720元。其中,2021年5月,被告人李某平以其能够在山西省民政厅办理特困家庭养老保险,办理成功后每月能领取1000元养老金为由,诈骗65岁靳某某现金15000元,后又以顺带办理医疗保险为由,诈骗靳某某8000元。
近日,陵川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平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临汾洪洞:小便宜占不得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斌、刘某荣在临汾市洪洞县经营“老妈乐”生活服务部。在经营过程中,两人以发放传单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在给老年人做免费足疗等理疗服务时向其宣传在“老妈乐”投资理财的好处。被告人承诺,只要缴纳一定的会费即可成为“老妈乐”会员,除可领取同等价值的产品(实际标价远高于市场价格)外,入会后可根据会员等级每天享受不同程度的返利,短期内即可实现高额还本付息,并可参加店里的免费理疗服务和公司定期组织的旅游。两名被告人陆续向60名老人非法吸收存款370余万元。
二人将非法吸收到的公众存款扣除每单50元的返利后转入“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018年3月,洪洞“老妈乐”生活服务部停止运营,大量“投资款”至今未返还给参与投资的老人。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
运城永济:小心鸡蛋是“诈”蛋
以免费送鸡蛋为幌子发展会员,继而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40余名老年人323万余元。5月24日,从运城市检察院获悉: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经查,自2014年4月起,被告人黄某某成立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先后在闻喜、芮城、永济等地设立门店,以免费发放鸡蛋、免费旅游、听课的方式扩大宣传,宣传销售金亚麻、速溶粉、黑芝麻丸等保健品,发放小礼品吸引老年人购买并成为会员。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黄某某又以会员可以购买公司债券,5万元以下月息1.2分、5万元至10万元月息1.4分、10万元以上月息1.6分,会员升级进行返利的方式吸引多名老年人投资,变相吸收存款。经统计,黄某某先后在闻喜、芮城、永济共吸收公众投资款项计323万余元,案发前除返还部分案款外还有220万余元无力归还,给参与老年人造成巨大损失。
2021年12月,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对黄某某向永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永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